外贸单证是交易、清关、结算的核心凭证,错漏可能导致滞港、罚款甚至交易失败。以下为 7 类核心单证的关键信息:
一、商业发票(CI)
定义:卖方开具的交易明细清单,外贸基础单证。
签发方:出口商。
核心作用:海关征税依据、买方付款凭证、外汇审核凭证。
关键信息:买卖双方信息、发票号 / 日期、货物明细(品名、HS 编码、金额)、贸易术语。
避坑:金额需与合同 / 信用证一致;不可用 PI(形式发票,预报价凭证)替代。
二、提单(B/L)
定义:承运人签发的物权凭证,凭单提货。
签发方:船公司 / 货代。
核心作用:货物收据、运输合同、物权证明。
常见类型:
正本提单:纸质可背书转让,适用于信用证交易;
电放提单:电子凭证,凭收货人姓名放货;
海运单:不可转让,直接指定收货人。
避坑:信息需与 CI/PL 一致;货物到港前寄给买方。
三、装箱单(PL)
定义:配套 CI 的包装明细文件。
签发方:出口商。
核心作用:辅助海关查验、买方核对货物、物流安排依据。
关键信息:箱号、包装类型、毛重 / 净重 / 体积、危险品需标 UN 编号。
避坑:重量 / 体积需与提单一致。
四、原产地证(CO)
定义:证明货物产地的官方文件。
签发方:贸促会 / 海关(一般 CO);海关(区域性证如 FORM E、RCEP)。
核心作用:进口国关税优惠依据、部分国家清关强制要求。
避坑:部分国家需使馆认证;如实申报原产地标准。
五、信用证(L/C)
定义:银行凭单证相符承诺付款的凭证。
核心作用:降低交易风险,适用于陌生买家 / 大额交易。
简化流程:买方申请开证→卖方按证备货发货→交单→银行审单付款。
避坑:严格 “单证 / 单单一致”;警惕 “验货后付款” 等软条款;注意交单有效期(通常装运后 21 天内)。
六、保险单
定义:货物运输风险保障合同。
签发方:保险公司。
核心作用:转移运输风险(如沉船、火灾);CIF 术语下为信用证必备。
关键信息:投保人、保险金额(发票 110%)、承保范围(如 ICC A/B/C 险)。
避坑:签发日期不得晚于提单装船日。
七、质检证书
定义:第三方出具的货物达标证明。
签发方:SGS、BV、CCIC 等检测机构。
核心作用:保障质量、部分国家清关必备(如沙特 SABER)。
避坑:装运前完成检验;条款需与信用证一致。
通用避坑原则
核心信息(品名、金额等)需 “单单 / 单证一致”;
提前确认进口国单证要求(如使馆认证);
留存单证副本,及时跟踪寄送情况;
复杂问题咨询货代 / 单证专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