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出口报关有哪些类型?分别有什么要求?
一、自理报关
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,报关单应由收发货人签名盖章,并附上相关单证。
二、委托报关
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,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。需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,根据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办理海关手续。在办理报关手续时,报关企业应对委托人提供的货物情况、商业单据、许可证件及其他相关单据进行合理审查,确保真实完整。未履行审查义务或违反规定申报的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三、特殊监管区域报关
特殊监管区域指定的进出口企业和货物在特殊区域内进行报关。进出口企业需遵守特殊监管区域的规定和程序,包括货物的提运、装卸、进出库等手续。
四、申报前查验货物
进口货物的收货人,可因确定货物信息的需要,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。经海关审核同意后,海关派员到场实际监管并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。提取货样后,海关关员与收货人在记录和清单上签字确认。涉及动植物产品或需提供检疫证明的货物,应在取样前取得相关批准证明。
五、补充材料
海关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,如需收发货人或委托报关企业解释情况或提供补充材料,应在接到海关通知后及时进行说明或提供完整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