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纳口岸通关指南(附详细流程)
进口商品需要特定的进口许可证,海关发票和检验证书等文件,这些要求对于外贸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。网易外贸通将利用通俗易懂的文字,逐步介绍加纳口岸通关的主要要点,帮助外贸人更好地了解加纳的进口流程。
1、进口许可证:大部分进口商品需要特定的进口许可证,只有少数商品可以在公开一般许可证范围内进口。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,过期后发运的货物将被视为非法进口并受到处罚。因此,外贸从业者在进口前务必确保许可证的有效性。
2、海关发票:所有按价值征税或主要按价值征税的商品,在计征关税时需要提交用英语填写的海关发票。海关发票需要详细填写各项内容,包括载运定额、运费、货物的唛头、号码、数量和种类、尺码和重量、保险细节以及进口许可证号码等。如果运费、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由加纳进口商支付,则无需在海关发票上填写相关数额。此外,在填写回扣时,应注明回扣的形式。海关发票无需公证。
3、商业发票:商业发票的份数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而定,不需要公证。但商业发票的内容必须包括海关发票上要求填写的所有内容。如果商品以到岸价(CIF)出售,则需要注明离岸价(FOB)和到岸价(CIF)的单项费用。对于棉毛混纺织品和人造丝混纺织品,需要在发票上注明各种纤维的百分比。如果出口商是中间商,则还需要提供厂商、生产者、最后加工者或货物持有人的发票。如果出口中间商即为货物持有人,并且海关发票和商业发票上都注明了货物持有人的发票,则可以免提供上述发票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口商最好在海关发票和商业发票上附上一份声明,确认所提及的货物为现货。传真签字不被接受。
4、原产地证明书: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书,但个别情况可能例外。在进口前,外贸从业者需要了解具体商品是否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书。
5、检验证书:出口货物需要提供检验证书。根据加纳银行的规定,自1972年5月9日起,所有货物在发运前都需要进行质量、数量和价格的检验。只有价值在FOB价5000美元以下的货物、个人、家庭用货物以及加纳可随时决定的其他货物可以免检。外贸从业者需要及时申请检验证书,并且质量、数量检查原则上在制造商的工厂进行。
6、样品免税:只有由海关检查员认可的、无商业价值的样品可以免税。通常情况下,只有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的样品才会被认可。
加纳口岸通关需要特定的进口许可证、海关发票和检验证书等文件。外贸从业者在进口前务必了解并满足这些要求,以确保顺利进行进口业务。同时,注意遵守相关规定,避免违法行为。